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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中的消防要求

时间:2022-05-16


引言

现如今,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经济发展越来越快,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建筑越建越高,咱们的消防安全意识也应当越来越强,毕竟消防安全无小事,消防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危,多一点安全知识,多一份生命安全保障。在此,小编将列举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中消防方面的评价重点,与广大同仁们一起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注:小编在此仅对国家标准、江西省标准进行阐述)

                                                                       


一、 出入口宽度


出入口,是消防救援时的“大门”,若是救援车辆被堵在了“大门口”,那带来的将是更加巨大的生命与财产损失。


出入口宽度:指出入口接入道两侧路缘之间的距离。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实践时,出入口的宽度会有两种不同的解读方式:

解读方式1:两侧缘石线之间的距离(不含人行道)

解读方式2:两侧红线之间的距离(含人行道) 

出入口评价没有特殊说明时,均指评价的机动车道出入口。因此,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出入口宽度特指解读方式1。需要专题分析行人、非机动车出入口宽度时需要另作说明。

以下是国家标准、江西省标准对于出入口宽度的规范要求:

一)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规程》(DG/TJ08-2027-2007):

5.8.1 居住地块应急出入口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3 应设置在居住街区关联城市道路上,且进出口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m。

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6.0.4 居住街坊内附属道路的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救护、搬家等车辆的通达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附属道路至少应有两个车行出入口连接城市道路,其路面宽度不应小于4.0m;其他附属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宜小2.5m。

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修订)

11.2.5 机动车停车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停车场进出口净宽,单向通行的不应小于5m,双向通行的不应小于7m。

四)《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5.2.7 室外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单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4.0m,双向行驶的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7.0m。

                                 


   结论:通过以上规范的分析可知,多数规范对于出入口宽度都是以4.0m为最低要求。因此,在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宽度应不小于4.0m,才可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

 

二、 消防车道

   由于项目出入口是城市道路与项目消防车道的连接点,因此项目出入口的最低宽度要求也适用于消防道路的宽度,以下是国家标准、江西省标准对消防车道所作的具体要求:

一) 《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规程》(DG/TJ08-2027-2007):

5.8.2 应急通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2 应急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应急通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m,应急通道上空4m以下范围内不应设有障碍物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修订)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 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 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5.2.2 基地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路宽不应小于4.0m,双车道路宽住宅区内不应小于6.0m,其他基地道路宽不应小于7.Om

四)《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4.3.4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 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3.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4.3.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五)《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

5.6.2 城市消防通道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消防车道的净宽、净空高度均不得小于4米;

(二)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三)建筑物沿街道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条件受限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米。



结论:通过以上规范的分析可知,在项目方案设计过程中,项目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0m,坡度不宜大于8%。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此外,当消防车道两侧均紧邻建筑外墙时,应满足下图的要求:


 

三、 转弯半径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修订):

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5.2.2 基地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3.0m,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结论:通过以上规范的分析可知,多数规范未对消防转弯半径给出具体数值,根据相关实践,国内消防车辆转弯半径一般为9m,高层消防车辆转弯半径为12m, 一些车辆16m20m。可供项目方案设计参考。(转弯半径计算方式可参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4.1.34.1.4的内容)

 

四、 消防回车场

消防回车场有多种形式,如下图,设计方需根据项目方案的特点选定消防回车场形式。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修订):

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 18m。

二)《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5.2.2 基地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尽端式道路长度大于120.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0m*12.0m 的回车场地。

三) 《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规程》(DG/TJ08-2027-2007):

5.8.2 应急通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3环形应急通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应急通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2m*12m。

四)《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

5.6.2城市消防通道设置应满足下列规定:

(二)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地的面积不应小于12*12米;对于高层住宅,回车场不宜小于15*15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18米

五)《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4.3.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结论:通过以上规范的分析可知,消防回车场的尺寸不宜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 18m


五、 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登高场地:即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或消防扑救场地。在火灾发生,需要使用登高消防车作业进行救人和灭火时,要提供的登高消防车停车和作业的场地。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修订):

7.2.1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总长度仍应符合上述规定。

7.2.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 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 10m。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4.1.7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结论:通过以上规范的分析可知,消防登高场地尺寸不应小于15m*10m,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消防登高场地尺寸不应小于20m*10m;其次,消防登高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结语: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影响评价中关于出入口、消防车道、消防转弯半径、消防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的规范要求,希望能够为各位同仁在项目设计过程中提供微薄的帮助,让设计方案更加优化,让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多一分保障!


引用材料:

① 微信公众号 TrafficHospital”:《交评专栏丨太宽了,太窄了?出入口应该多宽怎么定?『出入口专题第四期』》。

参考规范:

1)《城市居住区交通组织规划与设计规程》(DG/TJ08-2027-2007);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修订);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修订);

(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年版);

(7)《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